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静脉溶栓疗法的适应证及禁忌证
『 作者:佚名 | 文章来源:fx120.com | 点击数: | 更新时间:2006-11-15 19:05:41 』
  冠脉造影和病理检查证实: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冠脉内形成的血栓,可被血流中的纤维蛋白溶解酶溶解。所以,有的病人可发生血栓自发性溶解。实验证明,血栓越早被溶解则对挽救濒临坏死的心肌越有效。于是,为了尽快溶解血栓、使血管再通以缩小梗死面积,80年代医学界开展了急性心肌梗死静脉溶栓治疗,从根本上改善了预后,被誉为急性心肌梗死治疗学上最重要的进展。临床上常应用尿激酶、链激酶或组织溶酶原激活剂r-tPA等进行溶栓治疗。 
    进行溶栓治疗,首先应强调病人必须是没有溶栓禁忌证。符合下述情况者,则应及早给予溶栓治疗: 
    1.病人缺血性胸痛持续半小时以上; 
    2.胸前至少相邻两个心电图导联ST段抬高>O.2毫伏,或Ⅱ、Ⅲ、aVF、导联ST段抬高≥0.1毫伏; 
    3.胸痛发作时间在6小时以内; 
    4.无溶栓禁忌证; 
    5.年龄一般不限,但高龄患者不良反应相对较多。   溶栓治疗的禁忌证: 
    因为应用溶栓剂最大的不良反应是出血,所以绝对禁忌证主要包括: 
    1.活动性内出血,如活动性溃疡病及痔疮出血等; 
    2.可疑主动脉离断; 
    3.持续时间较长的或造成损伤的心肺复苏; 
    4.近期内有脑外伤或颅内新生物,2周内有手术或外伤史; 
    5.糖尿病性出血性视网膜病及其他出血性眼病; 
    6.妊娠; 
    7.对溶栓剂如链激酶有过敏反应史; 
    8.血压>24/16千帕(180/120毫米汞柱); 
    9.有脑血管意外史,如脑溢血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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